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2019-12-11 17:20 来源: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
【字体:大 中 小】打印

对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为推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,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,引导行业健康发展,在深入调研基础上,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12年公告发布的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》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》及2013年印发的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19年12月24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。
联系电话:010-68205365
传真:010-68205337
电子信箱:zyzhly@miit.gov.cn
附件:
1.
2.
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
2019年12月10日
【我要纠错】 责任编辑:曹志斌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