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2017-06-11 07:27 来源: 法制办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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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为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,保证决策质量,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,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起草了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提高立法质量,现将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说明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7月8日前,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:
(一)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),通过网站华体汇体育左侧的“”,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。
(二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2067信箱(邮政编码:100035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(三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zdxzjccxzxtl@chinalaw.gov.cn。
国务院法制办公室
2017年6月9日
【我要纠错】 责任编辑:宋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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